記者4月12日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近日,省司法廳、省法宣辦聯合省委宣傳部、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等部門《關于印發〈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相關貫徹意見,規范推進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著力打造一支群眾身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隊伍。
按照要求,各地要把“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納入法治社會建設和鄉村振興總體規劃,納入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并積極爭取將“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列入本級黨委政府的民生實事、法治惠民等項目,推進“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向發力。
到2025年,我省各地“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普遍開展,每個行政村原則上培養6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鄉村分布、農村人口數量等實際情況,確立“法律明白人”培養數量目標;有條件的地方,2023年底前要覆蓋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小組。“法律明白人”的家庭優先作為“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的培養對象。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職責為學習宣傳憲法、民法典以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時收集和反映群眾法律需求,參與矛盾糾紛預防、排查、化解工作,依托村“法律之家”“百姓說事點”“屋場會議”等民主協商途徑,推進基層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對“法律明白人”實行動態管理,若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者不認真履職、經提醒仍不改正的,將由村“兩委”向鄉鎮司法所提出清退意見,經鄉鎮黨委、政府審核后,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及時予以清退,注銷證書、收回徽章,并報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記者 汪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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