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藥監局印發《關于加強疫情防控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堅持從嚴監管導向、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綜合監管和推動社會共治等四個方面,全方位強化我省疫情防控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綜合治理。
堅持從嚴監管導向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全力服務疫情防控大局,始終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堅決克服監管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將疫情防控器械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擺在特殊重要位置,以“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以風險監管為主線、以維護公眾健康為目標,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器械質量監管政治責任。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通知》指出,首先,從疫情防控器械注冊人、備案人處于正常生產或停產狀態兩個維度,對其質量管理體系分別作出明確規定,同時規范企業主動停產與申請復產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其次,督促疫情防控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從“五個嚴格”上下功夫,即嚴格落實法規要求、嚴格關鍵物料質量管理、嚴格落實分析改進措施、嚴格執行自查與報告制度、嚴格履行停產管理制度,著力提升疫情防控器械質量管理水平。
強化綜合監管
根據《通知》,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將疫情防控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列為年度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建立動態監管檔案,明確抽驗不合格、質量管理崗位人員變更頻繁、停產時間較長等疫情防控器械注冊人、備案人以及受托生產企業等重點監管對象,將關鍵物料供應商審核,質量管理人員履職能力與在崗情況,出廠檢驗規程的檢驗項目設置等列為重點監管內容,采取監督檢查、抽樣檢驗、行政告誡、責任約談、風險會商、行政處罰、行刑銜接等綜合措施,嚴防嚴控上市疫情防控器械質量安全。
推動社會共治
《通知》指出,持續開展《安徽省藥品質量安全吹哨人舉報處置工作制度》宣貫,開展懸掛藥品質量安全吹哨人告示牌試點;鼓勵各地多形式多渠道推進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生產質量管理“星火培訓計劃”,引導相關龍頭企業牽頭組建質量管理相關協會;加強輿情監測和輿情信息調查評估,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風險;加強行刑銜接,嚴厲打擊疫情防控器械違法犯罪行為,發揮查處一個、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震懾效應。(記者 孟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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