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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大數據殺熟” 堅持個人信息保護與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并重

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外公布,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綜合立法。《條例》率先提出“數據權益”,著重強化個人信息數據保護,堅持個人信息保護與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并重,對期以來飽受爭議的APP“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大數據“殺熟”、個人信息收集任、強制個化廣告推薦等問題說“不”,并給予重罰。這一條例的出臺,也再次提供給廣大APP用戶大膽說“不”的機會。

當下,受媒介生態以及技術發展的影響,人們愈發依賴智能化設備,不僅在衣食住行這些日常行為中慣使用各種APP、小程序,在工作、學、娛樂等社會活動中也越來越依賴線上辦理。大數據、算法推薦等技術支持使得用戶可以在最的距離利用最短的時間達成自己的目的:刷新聞能刷到最新的、逛網店能瀏覽到最想要的、看視頻能看到最感興趣的,在感嘆大數據及時便利的同時,對一些應用程序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誘導或強制索要用戶授權的行徑卻不得不妥協,由此產生的個人隱私信息泄露、黑產鏈條叢生等信息安全問題也令廣大網友深惡痛絕。有用戶戲稱,“今年撒過最大的謊莫過于‘我已閱讀并同意用戶協議’”,苦衷莫不在此。

一直以來,臺借助用戶數據對消費者進行差異化定價的做法飽受爭議,相同的商品或服務,臺對“熟客”索價往往高于“生客”,此舉也被稱作“大數據殺熟”。如今,幾乎沒有什么角落被互聯網巨頭的觸角遺漏,電商、外賣、金融、出行、本地生活、市政……數據安全不僅僅是廣大用戶關注的頭等大事,也是每家市場主體必須遵守的規則,更是一個國家鼓勵支持發展互聯網產業最應考慮并且解決的首選問題。作為全球重要的電子信息和數據產業基地,深圳率先出臺《條例》明確表示確保數據安全,堅持個人信息保護與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并重的價值導向,對其他地區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這次,《條例》不僅明確禁止APP“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還給出了重罰手段,確立了以“告知—同意”為前提的個人數據處理規則。這促使廣大應用程序明晰權責邏輯,真正做到“對用戶的個人信息非必要不索取”。APP應該始終服務于用戶的個人信息,而不是利用用戶的個人信息謀私利,且用戶的授權應該建立在尊重和服務的基礎之上,用戶可以通過自主選擇是否授權,并且自主決定透露個人信息的程度,不能出現被迫“簽協議”、信息付出而功能卻未到位的現象。

在數字化時代,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在以《條例》帶頭的數據法規的規范制度下,對數據的收集、處理和流動會建立一套更為全面、規范的體系,不僅確保了每位用戶的信息安全,還為企業自己的經營安全提供了保障,指引了方向。任何一個行業都需要規范,方能在鼓勵其發展和創新的同時加強風險管控,做到經濟利益與社會利益的衡。(馬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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