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我省出臺《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皖政辦〔2022〕6號,以下簡稱《若干舉措》),通過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簡稱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范因病致貧返貧。
根據《若干舉措》,我省將明確救助對象分類,救助對象統一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6類,細化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條件。對高額醫療費用分類監測預警作出制度安排。同時,堅持救助基本,聚焦解決救助對象基本醫療需求,明確醫療救助費用范圍是:救助對象在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或按規定轉診(急診、搶救除外)異地就醫發生的住院費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門診費用。未按規定轉診的異地就醫費用原則上不納入救助范圍。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范圍有效銜接。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實行分類資助,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80—90%定額資助,對返貧致貧人口給予70—80%定額資助,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給予50%定額資助。明確救助對象統一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醫保待遇,大病保險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給予傾斜支付,較普通參保人員起付標準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并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實施分類救助和傾斜救助。拓寬社會綜合救助渠道,發展壯大慈善救助、醫療互助和商業健康保險等。
另外,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將直接獲得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申請獲得救助。動態新增加的參保救助對象也可依申請追溯救助。同時推進醫療救助業務的“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嚴格救助基金監管。
發布會上,省醫保局副局長汪和平介紹了《若干舉措》在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方面的新規定。
一是明確因病致貧認定條件。將《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的支出型困難家庭中,因病導致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出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戶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扣減認定的因病剛性支出后低于戶籍所在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同時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相關規定的人員,納入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管理。
二是明確醫療救助待遇標準。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取消救助起付標準,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分別按不低于3000元、10000元確定。特困人員救助比例不低于80%,低保對象救助比例不低于75%;在起付標準以上,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救助比例不低于60%,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比例不低于50%;年度救助限額最高5萬元左右。經三重制度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再給予傾斜救助。
三是暢通依申請救助渠道。全面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按照戶申請,村(社區)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級醫保與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聯合確定的程序,對其身份認定當年內個人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相應救助;動態新增加的其他參保救助對象在身份認定當年內的合規醫療費用可依申請追溯給予救助。(記者 徐慧媛 許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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