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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相關資料圖)

本報訊 為持續推動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實,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旨在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有效落實各方責任,重大事故隱患得到系統治理,重大風險防控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防范和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堅決守牢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線,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確保此次行動取得實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組,全面負責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還成立重點行業領域專項行動領導組,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燃氣、冶金工貿、文化旅游、消防、特種設備、民爆等行業領域進行工作統籌,研究解決行業領域重大問題。

我市要求,各縣(市、區)亦需成立專項行動組織領導機構,突出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帶動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落實,切實提高企業隱患排查和整治的質量;狠抓監管部門精準嚴格執法,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壓緊壓實地方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切實強化領導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工作中,專項行動領導組將實行“一閉環、兩移交、三公開、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機制:在處理重大事故隱患上,實行全過程閉環管理。在整治重大事故隱患上,對重大事故隱患移交屬縣(區)級政府進行整改治理,移交市級有關部門進行跟蹤督辦。在強化社會監督上,對重大事故隱患清單、隱患整改治理推進情況和整改治理結果在媒體上進行公開。在專項行動考核問效上,將專項排查整治總體情況、企業自查自改進行抽查檢查情況、部門精準嚴格執法情況、黨委政府組織領導情況作為重要指標進行評價考核。在責任追溯上,對重大事故隱患該發現而未發現、該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實行“一案三查”(企業負責人、監管部門負責人和黨政領導),嚴肅追責問責。(申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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