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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8月2日,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發出通告,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和各居民區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
通告指出,夏季高溫,電動交通工具火災風險增大,為有效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各縣(市、區)要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各級行業部門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針對電動自行車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場所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通告要求,居民住宅區的建管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要負責居民住宅區、樓院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無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住宅區、樓院,由所在街辦、社區負責統一協調,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常識性、警示性教育。
居民要主動學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常識,積極提高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不違法改裝、不進樓入戶、不違規充電、不占用通道出口。發現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或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主動勸阻或撥打“12345”舉報投訴。
通告強調,對違反相關法規的,將依據《消防法》和《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予以行政處罰。因違規停放或充電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警告、罰款或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申 波、王清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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