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財富 > 正文

資訊:整治社會服務機構亂象 開展非營利監管專項行動

本報訊 市民政局消息,即日起至11月,我市開展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監管專項整治行動。

為提升社會服務機構規范化水平,落實社會服務機構非營利屬性,推動社會服務機構高質量發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針對以下12種現象:1.違反開辦資金為捐助財產要求,違規向出資人等返還開辦資金的;2.財務收支未全部納入本組織法定賬簿核算、將本組織財務收支與其他組織收支混管或者將以本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收入交由其他組織或個人收取的;3.使用其他組織或個人銀行賬戶進行賬務往來的;4.未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投資收益進行核算的;5.支出超出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范圍的;6.向出資人、舉辦者、捐贈人、理事、監事等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本組織財產的;7.通過虛增業務活動成本、虛假發放工作人員費用、專家費用等方式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本組織財產的;8.兼職理事、監事參加決策、監督等履職行為時以勞務費、專家費等方式領取報酬的;9.假借“公益”“免費”等名義違規為企業或產品開展宣傳、促銷等活動的;10.將大額財產長期無償交由或出借給其他組織、個人不收回的;11.與關聯方發生交易時未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價格不公允,或者未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及交易要素等信息的;12.具有其他違反非營利屬性要求的行為。

【資料圖】

廣大群眾如發現有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存在上述違規情形的,可以進行投訴舉報。舉報電話:0351—4250669;舉報郵箱:50127669@163.com;信函郵寄地址:太原市杏花嶺區半坡西街26號511辦公室(郵編:030000)。(郝曉煒)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

關鍵詞: 社會服務

熱門資訊

最新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