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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困難職工可申請延期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8月25日,記者從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支持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幫助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渡過難關,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明確,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緩繳企業的職工可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困難職工可申請延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期限不超過12個月

受洪澇災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鄭州市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繳存比例的期限不超過12個月,待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

同時,受洪澇災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或自由職業繳存職工,可于2021年10月31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據悉,緩繳企業的職工可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經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緩繳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按照正常繳存狀態認定,不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困難職工可申請延期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記者了解到,受洪澇災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家庭收入減少導致生活困難的貸款職工,且家庭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已經低于貸款月還款額,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延期歸還2021年8月至12月期間的貸款本息,延緩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延期歸還的貸款本息不計罰息、不上傳逾期記錄,延期結束前可分期或一次性歸還延期的貸款本息。

據悉,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加快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住房公積金各管理機構及業務合作單位,將進一步簡化程序,優化服務,加快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按照相關要求,延期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策,充分保障繳存職工的貸款需求。要加大貸款資金投放規模,堅持按照先劃撥貸款資金后辦理房屋抵押手續的流程辦理貸款業務,提高貸款辦理效率,進一步縮短貸款發放周期。

相關業務辦理需向各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申請辦理

據悉,對于降低繳存比例及緩繳業務辦理,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明確,困難企業可持《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復印件(驗原件)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證明材料(財務報表、工資報表或第三方審計報告),向各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申請辦理。緩繳企業的職工貸款業務辦理。

緩繳企業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如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不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經辦人員應核查所在企業申請緩繳的起始時間,將緩繳期間未繳存的月份按照正常繳存狀態認定,受理其貸款申請。

貸款本息延期歸還業務辦理,符合延期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條件的借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向各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申請延期歸還貸款本息。(記者 王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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