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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能補票 男子掄拐杖打乘務員被行政拘留并限制購票

日,在太原開往北京的列車上,一男子因不能補票去往北京,情緒失控后用手里的拐杖打向乘務員。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男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200元的罰款。此外,該男子信息已上報鐵路征信部門,180天內被限制購票乘車。

該男子從太原購票前往河北石家莊,到站后他向列車工作人員表示自己要補票前往北京。期,鐵路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要求進京旅客需提供核酸檢測證明,但是由于該男子無法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證明,就被工作人員勸返了。在返回的途中,他突然情緒激動,做出了拐杖毆打工作人員的舉動,所幸工作人員沒有受傷。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如果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防控工作,會構成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如果采取暴力行為則會構成妨害公務罪,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岳家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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