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任曉明)12月7日,我市再次通報了3起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山西美錦鋼鐵有限公司污染物超標排放案。3月7日,市生態環境部門通過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發現山西美錦鋼鐵有限公司燒結機二氧化硫超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清徐分局執法人員隨即趕赴該公司實地調查。經查,該公司當日燒結機二氧化硫累計超標2小時,最大濃度值為72.852毫克每立方米,最大超標倍數1.08倍。依照相關法律和規定,生態環境部門對該公司違法行為后果、整改情況等進行裁量,并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對該公司罰款人民幣32萬元。
太原豪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案。8月12日,市生態環境局小店分局接到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超標快報,監測到該公司8月11日總氮在線數據超標。執法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核實。經現場檢查,該公司出水口8月11日總氮日均值為15.034毫克每升,許可排放濃度執行標準為15毫克每升。現場調查發現,超標原因是出水在線總磷總氮一體機模板故障,以及一臺內回流泵電器故障。故障發生后,該公司迅速聯系廠家對在線設備模板進行檢修,并立即組織維修人員對電器故障進行修復,已于故障發生當日完成整改。經調取在線數據,8月12日該公司數據已恢復正常。鑒于該公司超標倍數為0.002倍,小于0.1倍,違法情節輕微,并于當日完成整改,生態環境部門對該公司免予行政處罰。
山西西山煤氣化有限責任公司煙塵無組織排放案。10月20日,市生態環境局接到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的函,函中反饋“山西西山煤氣化有限責任公司焦爐14號碳化室,裝煤、出焦過程中存在煙塵無組織放散的情況”。隨即,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對反饋問題展開現場調查。經多次調查、核實,該企業14號碳化室,裝煤、出焦過程中煙塵無組織放散問題屬實,并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山西西山煤氣化有限責任公司行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生態環境部門對該公司罰款人民幣8.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