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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太原調整載貨汽車通行管控措施

本報訊(記者曹秀娟)近日,太原交警支隊舉行新聞發布會,為提高太原綠色貨運配送服務水平,對《關于對部分載貨車輛通行實施管控措施的通告》進行了調整,目前已完成民意征集、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等流程,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通告明確12月1日起,在太原市區核心區域路段,管控措施由除本市封閉貨車外,其他貨車全天禁止通行,調整為:全天禁止重中型載貨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農用機械車通行,每日7:00至21:00,除輕、微型封閉式貨車和純電動輕、微型新能源貨車外,禁止其他輕、微型載貨車通行。
    根據市區道路拓寬改造和大型物流市場遷移情況,對原設置的8條城市配送車輛的通行通道,進行了進一步的優化、調整,在“許坦東街通道”增加了太榆路許坦東街至晉中交界段貨運通道,為國際貨運航線提供道路交通運輸保障。
    解除對純電動輕型、微型新能源貨車(新能源車輛號牌)的限制措施,可全天在市區道路通行。增加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道路交通運行狀況及重污染天氣預警情況變化,相應調整車輛限行路段、時段及車種等限行措施;重申了專項作業車管控措施等同于載貨汽車的管控措施。
    載貨車確需在市區禁行路段、限行時段通行,交警部門已簡化申請手續,市民可通過互聯網站、微信小程序、辦證窗口,申請無紙化“限行區域通行證”;或在“交管12123”和手機App中,申請“城市貨車通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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