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薛建英 辛戈)為嚴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整治跨境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1月4日,在太原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太原市反詐騙中心發布敦促太原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盡快返并的通告。
通告稱,即日起,滯留緬北人員必須主動在2021年12月15日前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并在入境前7天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備。其家屬應配合勸促滯留緬北人員盡快入境回國投案自首,對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依法免予處罰。如一意孤行,拒不回國的,將依法采取立案偵查、網上追逃及以下懲戒措施:
公開實名曝光滯留緬北人員,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照片等;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回國,或不主動聯系戶籍地派出所民警的,將按照我國戶籍管理相關規定,依法凍結或注銷戶口;納入涉詐懲戒。注銷護照、邊境通行證依法暫停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對滯留緬北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在入團、入黨、入學、參軍、考錄公務員等財政供養人員政審時,從嚴審查;對滯留緬北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返并的,依法依規暫停其本人及家屬一切政策性優惠、福利、補助等。
同時,太原市正告非法滯留緬北的太原籍人員,盡快回國才是唯一正確出路!非法滯留緬北人員親屬有勸返、配合調查、提供線索的義務,不得作假證明予以掩蓋、包庇,否則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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