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對查實“掛證”的5名執業藥師和所在藥品零售企業進行處罰。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發現5名“掛證”執業藥師。
分別是:
王麗萍,執業單位為太原市同力愛國大藥房有限公司;
趙文霞,執業單位為太原益壽康仁和藥房有限公司;
王麗芳,執業單位為太原市同力悅國大藥房有限公司;
李麗,執業單位為太原市同成健國大藥房有限公司;
陳晉,執業單位為太原市同力眾國大藥房有限公司。
對于查實“掛證”的執業藥師和所在藥品零售企業,由各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企業立即整改,并監督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書。
什么是“掛證”:
“掛證”行為,即具有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在藥店兼職,但平時不在崗,只有監管部門檢查的時候才會出現在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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